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委(局)、财政局,石家庄、邯郸市投促局,省财政直管县财政局,雄安新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省校科技合作开发资金管理,我们对《河北省省校科技合作开发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北省省校科技合作开发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财政厅
2022年1月1日
附件:冀发改经合规〔2022〕1号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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