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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速递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持续深化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5  浏览次数:226次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省局机关有关处室:

     现将《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持续深化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各市请于2022年5月16日前将“蓝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7月15日前将阶段性总结、11月16日前将年度工作总结报送省局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处。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20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持续深化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持续深化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2〕46号)要求,为加快推进我省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发展,结合我省知识产权代理行业工作特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2022年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以及全省知识产权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蓝天”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部署,以促进知识产权代理行业服务质量提升为目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持续保持严厉打击知识产权违法违规代理行为的高压势态,确保专项整治劲头不松、措施不软、势头不减,切实维护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秩序,为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任务

   (一)持续加大对重点违法代理行为打击力度

     省局市局协调联动、共同发力,以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恶意商标申请、无资质专利代理、伪造变造公文、以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等5类违法代理行为为重点整治内容,结合日常举报投诉,依法加大监管力度。对于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恶意商标申请行为实施“零容忍”监管,一经查实,坚决处罚。对于反复代理、大量代理、撤回后再次提交等情节严重或明显恶意的,报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从重处理,涉嫌骗取财政资助的,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无资质专利代理行为、代理非正常申请且拒不配合调查行为、出租出借资质行为,依法依规从重处罚。对于伪造变造公文、以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等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依法从严从快查处。

   (二)切实加强平台型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综合治理

     省局探索建立协同监管机制,积极协调网络监管、广告、价格、反不正当竞争等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监管工作,对平台型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进行行政指导,督导平台发布服务公约并作出公开承诺。

     各市局要加强对本地区电商平台的约谈指导,督促其依法落实经营者资质、服务质量、广告宣传等的审核把关和监督责任,及时关停违法代理商铺、删除链接,规范新模式知识产权代理服务。

   (三)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代理从业人员监管

     省局根据国知局转交的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和恶意商标申请情况和线索,结合《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河北省专利代理信用评价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积极推进以知识产权代理从业人员为重点的监管治理,切实将违法代理的责任落实到人,严防从业人员通过“换马甲”逃避监管。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针对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和恶意商标申请情况确定的重点监控人员名单,积极推进实施协同限制。加强对各类违法知识产权代理案件涉及人员、股东和负责人的爆光力度。

     各市局在日常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加强对重点监控人员实施重点检查,对落实签名承诺责任等情况进行全面核查,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责任意识和法规意识。

     (四)加强创新主体引导和社会监督

     省局将加强与国知局的沟通联系,全面掌握我省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的执业资质、经营状况等情况,及时在省局官网进行公告,为服务市场提供参考。不断完善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代理风险预警功能,为社会公众正确选用代理机构提供方便。

     各市局要不断强化对创新主体和社会公众的服务意识,通过各种工作渠道,指导本地创新主体,特别是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慎选、优选代理机构,有效限制违法代理发展空间,加快形成各方广泛参与的知识产权代理监管社会共治局面。

   (五)强化政策协同联动

     省局将配合国知局探索建立专利、商标代理“白名单”制度,配套相应的便利化措施和优惠政策,正向引导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合法规范经营。

     各市局要严格落实有关信用联合惩戒规定,充分发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作用,按要求对违法失信机构和从业人员实施重点监管、取消荣誉称号,实现知识产权代理领域“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六)强化行业指导和行业自律作用

     省局将持续强化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工作,组织开展高质量代理服务典型案例推荐和先进管理经验对标交流活动,引导代理机构树立质量优先的价值导向。加大对知识产权服务业社会组织的指导,引导行业协会健全行风志愿监督机制,开展“行风建设年”系列主题活动,积极开展行业自律惩戒和协助办案等工作,不断优化我省知识产权代理服务业发展环境。

     各市局要积极引导支持成立本地知识产权服务业社会组织,指导完善行业自律规范。加强行业自律与政府监管衔接,畅通信息共享渠道,组织行业组织开展线索调查、暗访,协同做好舆情应对。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代理服务能力培训,提升本地机构依法经营意识和服务水平。

     三、实施保障

   (一)加强工作督导。省局将积极探索委托执法和执法权下放。在重点地区推进跨地区联合执法、协作执法,抽调相关执法力量集中办理重大案件。加强对各地工作督导,利用考核机制,对工作积极、成效显著的市局加大支持激励力度,推进“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各市要高度重视,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监管责任,保障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要整合监管力量建立健全跨部门协调监管机制,持续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体系建设。

   (二)强化培训交流。系统各级要加强行政监管人员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完善专业支持和专家咨询机制,全面提高对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的监管能力。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地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方式,广泛宣传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和“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报道专项整治行动取得的成效,形成舆论氛围,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诚信意识、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

   (四)注重总结提高。各市要认真梳理本地区“蓝天”专项整治行动中取得的成效,包括亮点工作、经验作法、典型案例等,要有佐证材料、相关数据支撑,同时要认真查找工作存在的不足、缺点及下步工作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