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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购买唐山市“企业诊所”服务项目奖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10  浏览次数:247次

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工信主管部门:

为加快建立健全工业转型升级现代服务体系,帮助企业解决转型升级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中共唐山市委办公室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环渤海地区新型工业化基地建设40条支持政策(2020年修订)〉的通知》(唐办发〔2020〕18号)和《〈推进环渤海地区新型工业化基地建设40条支持政策(2020年修订)>实施细则》(唐环新办〔2020〕7号),现组织开展2022年购买唐山市“企业诊所”服务项目奖补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及方式

奖补资金支持通过“企业诊所”解决研发设计、工艺装备、质量控制、节能降耗等方面问题的企业,按照合同实际发生额的50%给予奖补,每个项目不超过50万元,每家企业每年获得奖补资金不超过200万元。

“企业诊所”是指拥有专业领域人才队伍,面向我市产业发展需求,为企业开展前沿技术、共性技术攻关,解决企业存在的现实问题,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认定或公告,持续为我市企业提供高质量智力支持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

同一单位的同一项目只能享受一次市级财政奖补。

二、申报对象要求

申报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唐山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诚信经营,依法纳税,信用记录良好的工业企业。

(二)企业致力于解决研发设计、工艺装备、质量控制等方面问题,从“企业诊所”购买服务,签订合同并取得一定成效。

(三)与“企业诊所”签订的合同金额不少于5万元人民币。

三、申报材料要求

按照相关规定,资金申报资料需永久保存备查,请务必严格按照下列要求编制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不能出现漏编、多编、错编及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情况。

申报企业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一)唐山市企业购买“企业诊所”服务项目奖补申请表(附件1);

(二)**项目奖补申请报告(模板见附件2);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企业与“企业诊所”签订的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五)企业支付“企业诊所”有关费用的发票、记账凭证和付款凭证复印件(验原件);

(六)技术合同登记(认定)证明;

(七)“企业诊所”为大专院校中**学院或**系的,如购买服务合同以**学院或**系所在学校名义签订,须由校方提供证明或说明材料;

(八)税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纳税证明(验原件);

(九)企业在“信用中国”下载的信用报告;

(十)项目取得成效的有关证明材料。

以上申报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申报材料纸质版需胶装(封面格式见附件3,申报材料书脊标注“2022年**公司**项目”),编制目录,每部分内容以彩页间隔,电子版材料存入U盘(申请表及申请报告为word格式,其他附件为pdf格式)。

三、其他要求

1.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按要求组织本地区项目申报,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对申报材料的合规性、完整性、统一性进行审查,材料不齐全的项目不得推荐,对符合条件的出具推荐申报文件报市工信局。

2.申报企业须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3.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统一汇总上报本地区推荐项目,于6月17日前将推荐上报文件和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电子版U盘一份)报市工信局规划与科技处。

联系电话:李梅5906532 刘程林5906531

附件:1.唐山市企业购买“企业诊所”服务项目奖补申请表  2.**项目奖补申请报告(模板)  3.申报材料封面格式  4.唐山市“企业诊所”名单

      

 

唐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