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加快建设环渤海新型工业化基地,推进唐山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增强企业发展活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依据我市《推进坏渤海地区新型工业化基地建设40条支持政策(2020年修订)》,制定《唐山市战略性新兴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唐山市战略性新兴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唐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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