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4〕4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4〕4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纳税人申请,我局对符合条件纳税人的2019年度纳税信用情况进行了补评、复评和信用修复,现将截止12月底A级纳税信用纳税人名单予以发布,共计7399户。
国家税务总局唐山市税务局
202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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