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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唐山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2  浏览次数:1066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关于开展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联系人:郭彤童 韩国峰   

电子信箱:tssygl@126.com

联系电话:0315-2803082 2803079

唐山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4月6日

关于开展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创建

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创建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133号)和省人社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创建活动的通知》(冀人社函〔2022〕227号)要求,为深入开展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创建活动,着力提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质量,努力推动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就业鼓励创业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12345”总体工作布局,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完善服务制度,优化服务举措,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使人人都有通过勤奋劳动实现自我发展的机会,着力打造“就在唐山”就业创业服务品牌,努力推动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为我市加快实现“三个努力建成”“三个走在前列”宏伟目标贡献力量。

二、工作目标

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着力健全服务体系,规范服务制度,便捷服务方式,优化服务智能,提升服务成效,确保登记失业人员帮扶率98%以上,高校毕业生就业去向落实率95%以上,就业困难人员帮扶率100%,零就业家庭帮扶率100%,就业扶持政策经办服务满意度、公共就业服务满意度达到99%以上,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1.7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左右,全市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

三、工作举措  

(一)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健全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拓展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功能,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介绍、用工指导等针对性服务。加强市、县(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向下延伸。强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队伍能力建设,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构建一支创业指导、就业指导等专业化就业创业服务队伍。发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开展“我为就业服务代言”活动,面向用人单位、求职者广泛宣传就业创业政策、服务内容,人人争当就业服务代言人。将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多渠道筹集就业补助资金、创业扶持资金保障就业创业政策落实。加大就业创业政策落实力度,优化办理流程,精简申办材料,确保政策精准便捷惠及服务对象。(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

(二)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将高质量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将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宏观调控的下限,加强财税、金融、产业、贸易等经济政策与就业政策的配套衔接,通过发展产业扩大就业,推进项目建设带动就业,支持第三产业及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吸纳就业,不断拓宽就业渠道,实现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落实落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一次性扩岗补助、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等系列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大力推行“免申即享”、“直补快办”经办模式,精准快速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稳岗补贴,为企业稳岗扩岗提供有力支撑。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构建更具活力更有效率的支持就业创业社会环境。(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税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行政审批局、市商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唐山中心支行)

(三)持续提升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服务质量。统筹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服务工作。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作为重中之重,持续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等活动,搭建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就业见习、创业实践平台,落实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凤凰英才”3.0、4.0等政策,为其提供不断线服务。加强对农民工和脱贫劳动力就业创业帮扶,落实《关于进一步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的十九条政策措施》,促进稳定就业。对外出务工返乡农民工中有就业创业愿望的,开发适合农民工及农村留守人员特点和需求的就业岗位,帮助其就地就近就业和返乡创业。强化劳务品牌建设,培育5家地域鲜明、行业领先、技能突出、带动就业能力强的市级劳务品牌。提升壮大“栗乡新农人”“唐山陶瓷工匠”“乐亭兵哥果菜新农人”“玉田印机人”等省、市级劳务品牌,扩大其吸纳就业规模和劳务输出规模。全面落实支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政策,精准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培训“一体化”服务,大力推行“教育培训+线上线下招聘+权威推荐+自主创业”服务模式,帮助退役军人实现就业、成功创业。畅通失业人员求助渠道,健全失业登记、职业介绍、职业培训、职业指导、生活保障联动机制,动态掌握辖区内失业人员失业原因、技能水平、就业意愿等情况,对有就业愿望的,及时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就业见习、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等就业服务,对有创业意愿且符合政策规定的,提供创业孵化、创业政策等扶持。落实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自主创业扶持政策,保障灵活就业人员合法权益,支持其多渠道实现就业创业。(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妇联、市残联)

(四)持续提升创业带动就业效果。推动《唐山市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工作方案》落实,深入实施“创业环境优化”“创业主体培育”等9项创业行动计划,实现年创业培训0.3万人以上、创业服务11万人次以上、创业担保贷款1.6亿元以上。全面落实《唐山市创业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唐山市创业就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高标准推动创业就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优化升级,规范提升创业就业孵化基地运营质量,用足用好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优秀创业项目奖励、创新项目奖励、自主创业税收优惠、初次创业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等创业扶持政策,为符合条件的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开放式、全要素创业孵化服务。加快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落实,提升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效能,对符合条件的免除反担保要求。开展创业担保贷款助力市场主体蓄能发展活动,支持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创新创业。继续实施“马兰花”创业培训行动,加强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根据不同创业阶段的重点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创业培训,提升劳动者创业能力。组织参加“我为河北代言”电商创业赋能乡村振兴、大咖创享汇、创业就业成果展示交流等活动,举办创业创新大赛、“创业之星”唐山行、创业服务进校园和创业培训讲师大赛等活动,营造全社会鼓励创业支持创业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残联、市妇联、团市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市工商联、市市场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唐山中心支行)

(五)着力提升职业培训效果。紧密结合市场需求和就业导向,围绕我市“4+4+N”现代化产业链条,瞄准我市重点发展产业、重点建设项目、新业态等技能人才需求和急需紧缺工种,培训重点向中高级方向努力,向技能较高工种引导,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技能培训。聚焦脱贫人口、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精准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和定岗式培训,积极开展专项职业能力培训,强化实际操作技能训练和职业素质提升,增强就业重点群体就业能力。依托具有县域特色的劳务品牌产业链条,以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为导向,开展适合农村劳动力提升就业技能的培训。推行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新模式,推动职业技能培训扩容提质增效。(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妇联、市残联、市农业农村局)

(六)全方位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工作部署,组织开展好“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月”等18+N项就业创业服务专项活动,做到“招聘日日有、活动月月新”,就业创业活动服务贯穿全年。关注重点发展行业、重点项目建设用工需求和劳动者的求职需求,推行各级人社部门设立用工专员入企服务模式,明确专人摸清辖区各类型企业用工、技能培训、就业见习等需求,建立用工需求和供给台账,创新服务方式,多形式搭建用工对接平台,最大限度实现求职需求和用工需求的精准匹配,有效提升人岗对接实际效果。发挥基层服务平台和社区、乡村网格员作用,推广服务流程分阶段、服务对象分类别、就业难度分等级、服务项目分维度、服务主体分层级的精准识别、精细分类、专业指导的就业援助服务模式,精准摸清辖区内就业困难群体的基本情况和服务需求,建立工作台账,针对性开展就业创业服务。通过市场渠道对难以实现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利用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确保零就业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困难家庭至少一人实现就业。高标准创建市级充分就业创业示范社区,争创国家级、省级充分就业社区。(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妇联、市残联、团市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商联、市总工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

(七)规范提升零工市场功效。加大零工市场建设力度,发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兜底服务的公益属性,完善覆盖城乡的服务网络,形成“中心城区带动+多点发力”的零工市场布局,推动零工市场“退路进院”“送岗到家”。各县(市)区要将零工市场延伸到基层社区、村,建立零工人员分级服务机制,对待工时间长、低收入家庭、残疾等大龄和困难零工人员加强就业帮扶,建设零工驿站、零工超市,设立“首席助业员”送服务上门,推动零工服务向深度和广度发展,提升零工服务效能和品质。拓展零工就业人员就业服务模式,将零工信息纳入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范围,加大零工信息归集推介力度,建立快、简、准的“即时快招”服务机制,为零工人员与用工主体提供快速发布信息、现场对接洽谈、即时确认结果、当日面试到岗等服务。以促进就业为导向,针对零工人员的能力和素质,提供符合市场需求、易学易用的培训信息,推广“岗位+技能+零工”的培训模式,引导有单位就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零工人员参加急需紧缺职业技能培训和新职业技能培训,组织有创业意愿的参加创业培训。优化“互联网+就业”线上服务,推广“隔屏对话”“无接触面试”“直播带岗”等线上服务新模式,有序组织线下现场招聘活动,多渠道促进各类零工群体实现就业。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资本和优质服务资源参与零工市场建设和运营管理,依法依规提供招聘求职对接服务,拓展职业规划、企业管理、法律援助等专业化服务。(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八)拓展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渠道。组织动员各类人民团体、群众团体等参与提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支持社会组织提供公益性就业服务。市、县财政、人社部门可按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向社会购买基本就业创业服务成果,由就业补助资金列支,支出规模不超过当年就业资金筹集额的10%。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外的其他企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发挥自身优势举办的创业活动,报经人社部门备案后,根据活动规模、社会效益、资金投入等情况给予实际支出费用不超过80%,最高50万元的经费补助,由同级创业扶持资金列支。鼓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招募志愿者,调动由企业管理者、专家学者和专业技术人才等热爱公共就业服务事业人士,组建志愿服务团队,为求职人员和用人单位多渠道开展就业咨询、职业测评、职业指导、企业用工指导等更加专业化的就业服务。(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九)推进就业创业服务智能化。发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作用,依托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推动线下实体网点服务与线上互联网服务紧密融合,构建“大厅+网站+APP+自助+微信”一体化服务模式,实现失业登记、就业培训等核心业务全程信息化管理,就业创业服务项目受理、审核、实施一体化办理。优化提升就业服务网、人才网、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服务功能,联网发布全市招聘、见习、培训等信息,实现省、市、县(区)数据互联互通。加强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综合考虑服务半径、服务人口、资源承载能力和城镇化发展趋势,统筹布局服务网点,促进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事项“就近办”、“自助办”,实现同一业务事项多渠道可受理。开展就业领域大数据分析,准确掌握市场供求,为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制定就业政策提供有力支撑。(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

(十)着力构建公平就业环境。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各类职业介绍机构应当依法规范企业招聘行为,指导督促企业落实公平就业制度,不得违法设置性别、民族、年龄等歧视性条件,不得以缴纳保证金、押金或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严格落实劳动保障各项法规制度,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措施,强化市场监督,通过日常监督、专项行动等手段,及时查处黑中介、虚假招聘、泄露个人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规范、竞争有序的就业环境。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指导企业依法合规用工,保障劳动者合法劳动权益。依托我市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随时排查欠薪隐患,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公安局)

四、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4月15日前)。印发市实施方案,组建工作专班。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突出地方特色,落实责任主体,明确工作任务,提出具体实施举措。

(二)整体推进阶段(2023年4月-8月)。以目标任务为导向,锚定广大劳动者和各类市场主体,创新开展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努力打造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就在身边的全国示范城市。期间,市工作专班将定期刊发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简报,每季度末开展考核评估,评估结果报送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3年8月底)。收集整理全市创建活动档案材料,组织开展创建活动工作总结。市、县(区)两级组织开展创建活动自评,发掘优秀工作案例,充分做好国家、省评估准备工作。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开展活动。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各级人社部门要切实履行牵头责任,组建工作专班,全方位推进辖区内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市、县(市)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结合部门工作职责,发挥职能优势,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各部门各单位要细化工作目标,明确工作时限、工作举措,按照“人头对人头”工作机制确定专人负责,为开展创建活动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各县(市)区、市直各成员单位要加大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宣传力度,多形式、多角度、全方位宣传创建活动的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使用工单位和劳动者能够普遍知晓并按规定享受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服务举措,营造全社会鼓励支持就业创业的浓厚氛围。以提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能力和服务成效为目标,以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为举措,倾力打造并广泛推介“就在唐山”服务品牌,提升品牌影响力,让广大劳动者知晓在唐山好就业、就好业。

(三)强化工作考核,确保工作实效。市创建活动工作专班将围绕服务体系健全、服务制度规范、服务方式便捷、服务手段智能、服务成效明显等五个方面开展日常工作调度督导,建立周汇总、月通报、季考核制度,对于服务好、群众满意度高、工作成效显著的予以表扬,对工作迟缓、群众满意度低、工作成效不佳的予以通报批评,切实发挥考核评价指挥棒作用。各县(市)区要树牢创先争优意识,对照创建标准以及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工作职能,补短强弱,举全市之力打造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推动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中国式现代化唐山场景。